公务员考试违规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或者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的。
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抄袭、协助抄袭的。
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
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如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等。
这些违规行为将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受到相应的处理,包括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并限制报考公务员等。
建议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以免因违规而影响自己的录用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