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职业大学的赋分规则主要基于《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评议赋分,总分记为20分:
思想品德
受到处分,计0分。
获市县以上荣誉奖励(学业、体育、艺术、实践之外的获奖),市县级10分,省级及以上20分。
学业水平
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竞赛获市级及以上奖项,市县级10分,省级及以上20分。
身心健康
市县级以上体育竞赛前6名,市县级10分,省级及以上20分。
艺术修养
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活动获市级以上奖项,市县级10分,省级及以上20分。
社会实践与生涯规划
科技(发明创新)竞赛获市级及以上奖项、获得专利,市县级10分,省级及以上20分。
这些评分规则旨在全面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确保招收到的学生不仅在学术上有优秀的表现,同时在思想品德、身心健康、艺术修养和社会实践等方面也有较高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