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的本科生转专业政策如下:
转专业包含的类型
学院内转专业
跨学院转专业
转专业类
专业分流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资格
必须是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大一、大二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其他年级学生需符合特定条件
转专业工作小组
学校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校领导担任组长
各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
转专业申请时间
每年春季学期进行转专业工作,具体申请时间以教务处通知为准
转专业名额
各专业接收转入学生的人数不得超过该专业相应年级原核定招生计划的110%到120%
转专业细则
各学院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方案及相关文件制定转专业细则,包括接收转入学生的学业背景基本要求和遴选办法
转专业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习态度端正
不及格必修课程(初修)不超过一门且大学英语及大学英语类课程(初修)必须及格
遴选办法
面试成绩确定转入人选,面试内容包括法律常识、法学学习的现有基础、学业发展规划、原专业学习情况、综合素质等
学科竞赛获奖学生、英语水平较高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申请材料
申请转专业学生需提交《申请转入法学院学生基本信息表》、教务系统打印出的成绩档案表、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转专业申请表等
转专业流程
学生通过教务系统进行申请,每个学生只能选择一个专业
学生所在学院对学生申请进行审核,并将转出学生汇总表报教务处
转入学院对申请进行审核、遴选,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
建议学生在申请转专业时,仔细阅读各学院的具体细则,了解自己的兴趣和背景是否符合转入专业的要求,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