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直公务员考试的科目为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主要考察内容: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
考试形式: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100分。
作答要求:报考者务必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作答在试题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
《申论》
主要考察内容: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考试形式:根据职位的不同还分为不同的类别,如申论一、申论二,以及行政执法专业和申论、公安专业和申论,主要考察考生的理解能力、分析能力、综合能力和表达能力。
建议考生根据报考职位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准备这两门科目的考试内容,以确保在考试中取得最佳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