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军训通常由以下部门负责:
教育部门和国防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八章第四十八条,普通高等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的军事训练由教育部和国防部负责。
教育部门和军事部门会设立学生军事训练的工作机构或配备专人来承办具体工作。
学校军事管理部门或后勤保障部门
在许多学校中,军训工作通常由学校的军事管理部门或后勤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
这些部门负责制定军训计划、安排训练场地和教官,以及处理军训期间的各种事务。
军训团
军训团是集中军训组织实施的机构,其成员由承训部队官兵和学校有关的干部、教师和参训学生组成。
军训团设训练组、政工组、后勤组和团部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军训工作。
综合保障部
负责日常训练的后勤保障工作,策划并组织团内活动,如生日会、元旦晚会等。
负责军训团资产的协助登记和保管,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和签单管理,以及各类大型活动的会场布置和后勤保障。
督察部
负责大学生军训团成员的军容风纪督促与检查,制作每周假条和活动假条。
负责收集大学生军训团队员信息以及文件制作,编写连队日志。
外宣部
可能负责对外宣传工作,包括军训活动的宣传报道。
其他相关部门
根据不同学校的组织结构,可能还会有其他相关部门参与军训工作,例如学生处、保卫处、体育军事训练部等。
这些部门协同工作,确保军训工作的顺利进行,旨在培养学生的纪律性、团队协作能力和身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