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警告主要涉及两种情形:
行政处分中的警告
依据《公务员法》进行,针对国家公务人员。
不属于行政处罚,对普通老百姓没有效力。
可能的处罚措施包括:辞退、取消录用、降职、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免职、申请辞职或提前退休未予批准、不按照规定确定或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等。
党纪处分中的警告
依据《纪律处分条例》,对党员进行处分。
警告处分一年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提升职务或推荐担任高于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党员,参加年度考核时只写评语不定等次,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不计算考核年限,不可晋级晋档,处分期间不能晋升职务和级别,不降低工资待遇。
建议
国家公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务员法》,避免任何可能导致警告的行为。
党员:需特别注意《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以免因警告影响职务晋升和考核。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诚信应考,避免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以免触犯《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