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的就业补贴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就业见习补贴
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补贴。
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的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指导管理费用。
若留用率达到50%以上,单位可获得更高补贴。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面向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对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标准不超过实际缴费的2/3。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小微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
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一次性求职补贴
对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其他补贴
包括一次性就业补贴、一次性招用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临时生活补贴、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等。
具体补贴金额和条件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毕业生根据自己所在城市的具体政策进行查询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