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务员考试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考试题型和作答工具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心理测评》和《公安专业知识》为客观题,考生应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
《申论》、《综合应用能力》和《机关通用能力测试》为主观题,考生应在答题卡上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作答。
草稿纸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考生携带物品
考生参考时需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
严禁将手机、计算器、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以及资料、提包等物品带至座位。
入场要求
考生须凭未作任何标记的纸质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方可入场(两证缺一不可)。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含临时)、社保卡、护照、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电子、过期、复印、拍照的身份证不能使用。
考场规则
必须用黑色墨水笔书写姓名、准考证号和作答主观题,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上的相关信息点和作答客观题。
尽量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30分钟后禁止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以学校广播铃声为准,应听从统一信号开始答题和停止答题。
不得损坏试卷、答题卡,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离考场。
考试地点
国考是按照考生所选择报考的职位和选择考试的考区地点,进行随机分配考室号和座位号。考场则是由主考部门在选择的考区地点内进行指定考场。
省公务员考试中不得随意选择考场,一般是报哪里就在哪里考,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是在同一笔试地点考试。如果报考人数较少的话,同一职位的考生会被安排在同一间考场,而如果人数较多,同一职位的考生则会被安排在附近的几个考场。具体的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为准。
录用程序
录用公务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录用公务员可采取按职位招考或按专业相同的职位集中招考的方式进行。
录用公务员,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审批。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上述程序进行调整。
报考条件
年龄18至35周岁(1987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2024年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年龄18至40周岁(1982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
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现任村“两委”正职的,以及在村级组织换届前担任村“两委”正职,换届实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后,改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的人员,年龄18至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1992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
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2024年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报考浙江警察学院和浙江警官职业学院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2024年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年龄18至40周岁。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狱医)职位、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狱医和心理矫正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
报考各级共青团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28周岁(1994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
其他规定
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