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专业审查

熠佑教育 · 2024-12-25 00:03:17

公务员考试的专业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毕业证书与专业名称

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为准,国(境)外学历(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为准。

专业参考目录

专业审核以《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该目录不按照“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二级学科”的结构划分,而是以“大类”名称进行归类。

目录中第2列为“大类”名称,第3、4、5列为各学历层次具体专业名称,具体专业之间不存在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某些专业同时存在于多个大类中,均可认定属于这些大类。

专业名称的认定

专业名称中有表示连接关系的“和”“与”“及”“及其”,且其他部分均相同的专业可视为同一专业。

“XX”与“XX学”、硕士研究生的“XX”与“XX硕士”、括号外相同且括号内为“XX”与“XX方向”的可视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带括号且括号内为专业培养方向或补充说明的,原则上括号内或括号外之一符合职位专业要求即可。

审核尺度与灵活性

审核尺度适当从宽,要求“大类”的进一步从宽,具体的尺度由报名审核单位把握。审核时不再区分学历层次,该大类下各学历层次的专业名称均可视作符合要求。

对于要求具体专业(非大类)的职位,每2天由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布每个职位实际审核到并且通过的全部专业名称。要求“大类”或专业不限的不再公布。

补充证明材料

如果考生的所学专业不在报考职位要求范围内,他们有机会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向招录机关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课程设置证明等,以辅助审核判断。

专业名称的填写与对应关系

考生在填写专业名称时,应如实填写,若所学专业在招生和培养时有专业方向但未在毕业证书上体现,应先按照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填写,并在备注栏中说明,再按照招录单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公务员考试的专业审核工作既公平又灵活,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同时保证考录工作的公平公正。建议考生在报考前仔细查阅相关目录和规定,确保所学专业符合职位要求,并在需要时提前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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