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的高考分数线如下:
全国平均分
文科平均分:439.7分
理科平均分:426.1分
最低录取线
文科最低录取线:240分
理科最低录取线:190分
部分省份分数线
北京市:理科最低录取线440分
上海市:文科最低录取线420分
云南省:理科最低录取线160分
贵州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分数线较低
本科一批分数线
理科:501分
文科:557分
提前批次分数线
一本提前批:文科450分,理科480分
二本提前批:文科400分,理科430分
三本提前批:文科330分,理科360分
部分省份详细分数线
河南省:文科本科一批575分,理科本科二批532分
山西省:文史类本科第一批518分,第二批478分;理工类本科第一批487分,第二批450分
陕西省:理工类本科一表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76分,二表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18分;文史类一表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03分,二表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50分
安徽省:文史类:第一批本科507分,第二批本科462分,第三批本科455分;理工类:第一批本科482分,第二批本科431分,第三批本科424分
这些分数线反映了2003年全国及各省市高考的录取情况。各省份的分数线差异较大,这与各地的教育资源、考生人数及高考难度等因素有关。建议参考具体省份的录取分数线,以便更全面地了解当年的高考录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