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务员考试政策

亲子百科 · 2024-12-26 06:58:35

合肥公务员考试政策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考录程序

考试录用工作包括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面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和审批录用等步骤。这些步骤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市直招录机关具体实施。

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至2006年9月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以后出生)。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体检结果

体检结果为“合格”的报考者进入考察程序,请等待考察单位通知。

体检结果为“补检”和“进一步检查”的报考者,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考者需关注合肥先锋网、“合肥先锋”公众号,注意保持通讯畅通。

这些政策为有意参加合肥市公务员招考的人员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要求。建议报考者仔细阅读并了解相关条件,以确保自己符合报考条件并顺利进行考试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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