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最低分数线如下:
哲学:
A类考生:总分295分,单科(满分=100分)41分,单科(满分>100分)62分
B类考生:总分285分,单科(满分=100分)37分,单科(满分>100分)56分
C类考生:总分280分,单科(满分=100分)35分,单科(满分>100分)53分
经济学:
A类考生:总分335分,单科(满分=100分)54分,单科(满分>100分)81分
B类考生:总分325分,单科(满分=100分)50分,单科(满分>100分)75分
C类考生:总分320分,单科(满分=100分)48分,单科(满分>100分)72分
法学:
A类考生:总分未提供,单科(满分=100分)未提供,单科(满分>100分)未提供
B类考生:总分未提供,单科(满分=100分)未提供,单科(满分>100分)未提供
C类考生:总分未提供,单科(满分=100分)未提供,单科(满分>100分)未提供
这些分数线适用于报考地处一区、二区、三区招生单位的考生,具体分区情况如下:
一区: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等11省(市)
二区: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10省(市)
三区:报考地处三区招生单位的考生,或者目前在三区就业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