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的奖励公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等奖学金
由学院统一评定,各专业按班级数提交与专业班数相等的参评人员,按其综合成绩排名,最终确定年级总人数3%的人数为一等奖学金获得者。
个人得分(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平均分×70% + 德育分×30%×班级排名系数 + 特殊贡献分。
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根据专业分配名额,根据专业内综合成绩排名进行评定。
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的比例分别为10%和20%。
学业成绩的计算
本学期所学科目的分数由学分加权所得的平均分作为计算公式中所用的学业成绩平均分。
考试成绩为百分制的分数直接使用;分档评定成绩的,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分别按95、85、75、65、55分来计算;只有及格、不及格或通过、不通过的科目不记入,人文选修课的成绩不计入。
学业成绩平均分 = 习课程成绩×学分/习学分。
班级排名系数计算
排名依据及其所占比重:班级排名系数由辅导员、年级会根据各班一学期以来的班风建设、学风建设、寝室建设等几方面进行综合排名,同时考虑班集体过程培养排名和考试平均成绩排名。
其中,辅导员排名占30%,年级会排名占20%,班集体过程培养占30%,考试平均成绩排名占20%。
特殊贡献分
对于在科研、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有特殊贡献的学生,可以获得特殊贡献分,具体分值由学院根据其贡献程度评定。
综合素质评价
包括学习成绩、导师评价与评分、辅导员评价与评分、科研实践成果等部分。
总分 = 加权学习成绩×0.75 + 导师评分×0.1 + 辅导员评分×0.10 + 科研实践成果×0.05。
科研成果
科研成果包括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专利、科技奖励、科技竞赛获奖,所有成果的取得单位应为东北大学。
科技奖励包括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要求有个人证书。
科技竞赛获奖比照科技奖励。
这些公式和评定标准旨在全面评估学生的学业成绩、德育表现、综合素质和特殊贡献,以确保奖学金的公平性和激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