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定兵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四个优先
优先报名应征:适龄青年可在全国征兵网上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各级兵役机关会深入高校办理报名手续。
优先体检政考:大学生离校前完成体格检查、政治考察和预定兵工作,男性大学毕业生随时报名应征,随时上站体检。
优先审批定兵:优先批准体检政考合格的大学生预征对象入伍,若批准人数超过本级征集指标,由上级兵役机关调整指标。
优先安排分配:批准入伍后,根据大学生的学历、专业和个人特长,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
家庭优待
入伍大学生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发放,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由户籍所在地负责落实相关优待。
选用培养
对符合士官选取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毕业以上学历的要优先选取。取得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时确定军衔等级和工资起点标准时,其在普通高等学校按规定学制就读的年数视同服役时间。
其他优惠
复学入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和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考研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分别在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免试读研: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大学生士兵退役后,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专项招生: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免试读本科:专科学历学生参军退役并完成专科学业后,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成人本科。
复学转专业: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免修军事技能训练,可直接获得学分。
学费资助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资助标准本专科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就业安置优惠政策:退役后由入伍地方政府接收安置,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迁移户口。
这些政策旨在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保障他们的权益,同时也有助于提升部队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以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为自己的未来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