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务员考试规则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入场规则
考生需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证件放在桌面右上角。
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或退场。
携带物品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准考证、身份证、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等规定的文具。
严禁携带任何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相关设备,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
除文具及准考证、身份证外,桌面上不得摆放任何物品。
答题规则
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首先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填涂,不得做其他标记。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申论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作答。
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考场秩序
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
考生在考试期间不得传递物品或信息,考试结束铃响后应立即停止答题。
离场规则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收卷签字后,方可离场。
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
其他规定
考生必须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严禁扰乱考场秩序。
对于考试作弊行为,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以上是省公务员考试的一些主要规则,具体规则可能因省份和考试类型而有所不同。建议考生仔细阅读所在省份的公务员考试公告和考场规则,以确保顺利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