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中的AB职位是指 招录单位根据岗位性质的不同,采用A、B岗位进行分别招录的方式。这种分类方式有助于更精确地选拔适合特定岗位要求的公务员。具体来说,AB职位的分类和含义如下:
A类职位
性质:综合管理类
职责:主要从事政策、法律法规、规划等的研究起草工作,政策、法律法规、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以及机关内部综合性管理工作。
适用范围:省级机关、省委选调生以及各市、各县的非执法类职位,如市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法院、检察院、统计局等。
B类职位
性质: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岗)
职责:主要从事机关内的专业技术工作,为机关的业务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以及直接将各项具体规定施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执法工作。
适用范围:包括公安局、环保局、城管等具有执法权的一线执法职位。
总结:
A类职位主要适用于综合管理类工作,涉及政策制定、法律法规执行和内部管理等。
B类职位主要适用于行政执法和专业技术工作,包括一线执法和专业技术支持等。
这种分类方式有助于招录机关更精准地选拔符合岗位要求的公务员,同时也便于考生根据自身专业背景和兴趣选择合适的职位进行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