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务员考试中,填写配偶称谓时,通常有以下几种选择:
配偶:
这是最直接和普遍的称谓,适用于所有已婚考生。
丈夫:
这个称谓通常由妻子使用,或者用于称呼男性的配偶。
妻子:
这个称谓通常由丈夫使用,或者用于称呼女性的配偶。
爱人:
这个称谓可以用于表达亲密感情,适用于男女配偶之间,也可以用于同性伴侣之间。
在正式的文件中,如人事档案或重要组织档案,建议使用排他性、无歧义的称谓,例如“配偶”。如果需要填写家庭主要成员信息资料,通常包括直系亲属如父母、子女,有时也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但要注意不要将“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混淆,如伯伯、舅舅、岳父岳母等属于“社会关系”而不是家庭成员。
因此,在填写公务员考试的配偶称谓时,建议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最合适的称谓,以确保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