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的高考分数线如下:
全国平均分
文科平均分:439.7分
理科平均分:426.1分
最低录取线
文科最低录取线:240分
理科最低录取线:190分
部分省份分数线
北京市:文科440分,理科480分
上海市:文科420分,理科430分
广东省:文科463分,理科495分
湖北省:文科468分,理科490分
四川省:文科522分,理科488分
浙江省:第一批521分,第二批500分,第三批468分
安徽省:第一批507分,第二批462分,第三批455分
云南省:文科480分,理科445分
西藏:文科450分,理科320分
河南:文科575分,理科532分
内蒙古:文科487分,理科445分
福建:文科534分,理科463分
辽宁:文科534分,理科463分
提前批次分数线
一本提前批:文科450分,理科480分
二本提前批:文科400分,理科430分
三本提前批:文科330分,理科360分
这些分数线反映了2003年全国各地高考的录取情况。各省份的分数线较往年有所提高,且不同省份的分数线差异较大,这与各地的教育资源、考生人数及高考难度等因素有关。建议考生和家长参考这些数据,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高考规划和志愿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