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排名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排名目的:
排名应提供市场观点,作为政府、认证机构及评价机构评估工作的补充,不能是唯一评价高等教育的方式。
排名对象与目的清晰:
排名必须根据其目的来设计,为特定目的或对象设计的指标可能不适合于其他目的或对象。
考虑高等教育机构多样性:
应充分考虑不同高等教育机构的使命与目标,如研究型大学与提供教育机会给落后地区的高等教育机构在质量评价上存在差异。
排名信息来源及内涵清晰:
排名应清晰地提供排名信息的来源及其内涵。
排名标准与指标设计:
排名应基于可靠和权威的标准与指标,这些标准与指标应涵盖教学质量、研究水平、学术声誉、就业情况、国际化程度等多个方面。
排名结果的解释与使用:
排名结果应有助于学生、家长、政策制定者等理解和使用,排名与高考关系较弱,更注重反映大学的综合能力和特色。
排名的透明性与公正性:
排名机构应公开其排名方法和过程,确保排名的透明性和公正性。
排名的定期更新与反馈:
排名应定期更新,并接受被排名院校和专家的反馈,以不断提高排名的质量和相关性。
以上原则由大学排名国际专家组在2006年提出的“柏林原则”所概括,这些原则为高等教育机构的排名提供了一套共同的标准和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