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录取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公务员法》:
现行的《公务员法》是中国公务员录用的依据,它对公务员考试录用的原则、范围、具体要求作了相应的规定。
《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
该规定是早期用于规范国家公务员录用的文件,详细说明了录用的具体程序和标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该标准用于公务员体检,规定了公务员体检的具体要求和标准。
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公务员录用规定保证新录用公务员的基本素质,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
公开、平等、竞争原则:
国家公务员的考试录用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经过考试择优录用业务类公务员。
具体职位要求: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
其他资格条件:
例如,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备中央和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这些依据共同构成了公务员考试录用的完整框架,确保了录用过程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