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纪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考试入场规定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考场,提前30分钟至1小时开始入场检查,开考30分钟后禁止入场。
考生需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等),缺一不可。
考试用品规范
考生只能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
禁止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如电子设备(手机、智能手表、电子手环等)、书籍、资料、草稿纸等。
考试作答要求
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在答题卡和试卷上作答,答题卡上的信息要填写准确、完整。
选择题要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要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书写。
-不得在答题卡和准考证上作任何标记。
考场规则
考生必须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离开座位。
考试开始前和考试结束后不得作答。
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缺损、字迹不清等问题,应举手报告。
保持考场内安静,禁止吸烟,不得互借文具、传递资料,严禁交头接耳、窥视他人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
任何人不得将试卷内容和答题信息传出考场。
听到考试结束信号,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翻放,经监考人员收卷签字后,方可离场。
违规违纪行为处理
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经提醒仍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给予其所涉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未按规定时间入场、离场的,给予其所涉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考生应严格遵守以上纪律,以免因违规违纪而影响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