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时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本、专科学生,例如定向生、国防生等。
休学、保留学籍等学籍状况不正常的学生。
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本科三年级及以上或专科二年级及以上者。
自费转入公费者。
无正当理由者。
特殊录取类型学生申请转到统招专业的,例如免试生、专插本、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第二学士学位等。
委培生和代培生未经委托单位同意转专业者。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
跨文、理科类别转专业者。
跨高考录取批次转专业者。
已办理试读手续者。
曾转专业或转学者。
专科升入本科者。
受到开除学籍处分及应予退学的学生。
其他无正当理由的情形。
这些规定通常会在各个学校的具体实施细则中详细说明,建议学生在考虑转专业时仔细阅读所在学校的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