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中的递补面试是指在 面试、资格审查、体检体测或考察阶段,因各种原因(如资格审查不过、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导致原进入面试的考生无法继续参加时,由报考同一个岗位且未进入面试的排名下一位的考生代替其进入面试考察阶段的过程。
具体递补规则如下:
递补条件
考生因自身原因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等原因放弃面试资格。
考生在面试、资格审查、体检体测或考察阶段被取消资格。
递补顺序
通常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如果前面考生因资格审查或体检不合格而放弃,则排在后面的考生可以顺位获得递补资格。
递补时间
递补一般出现在面试名单公示之前。
具体递补时间由招录机关确定,并会提前通知考生。
递补流程
招录机关会公布递补面试的公告,说明递补的条件、时间和方式。
符合递补条件的考生需要按照公告要求进行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然后参加面试。
注意事项
递补面试需要考生密切关注招录机关的通知,及时确认递补资格。
递补只进行一次,如果递补人选仍出现空缺,则不再进行递补。
建议考生在整个考试过程中保持关注,及时获取递补信息,并做好充分的准备,以确保能够顺利递补并参加最终的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