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公务员考试体能

教育图书 · 2024-12-26 10:21:22

烟台公务员考试体能测评的内容如下:

体能测评人员范围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选。

计划录用1人的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选;计划录用2人及以上的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范围的人选。

如同一职位出现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科目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选。

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成绩有效人员平均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男子项目: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

女子项目: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800米跑。

纵跳摸高项目测评不超过3次,体能测评人员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

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不超过2次,体能测评人员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

1000米跑(男)或800米跑(女)项目每名考生只测评1次。

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体能测评时间:2024年4月8日。

体能测评地点:莱阳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门口(莱阳市柏于路1号)。

体能测评人员守则

体能测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纸质版)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体能测评人员在体能测评前,须如实反映本人身体状况,并签订身体状况确认书。对患有严重疾病、怀孕等情况的,如坚持参加体能测评,本人须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意外后果。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合格的,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过程中,如一个项目不合格,则不再进行其他项目的测评。

体能测评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由本人逐项独立完成各测评项目。如他人协助完成测评项目,则该项目视为不合格。测评过程中不得穿着钉子鞋等辅助装备,不得强行阻挡他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方法超越他人,不得冲撞、推挤、踩踏等干扰他人进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体能测评人员需将所有通讯工具、电子储存记忆录放等设备交于工作人员统一保管。测评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裁判、工作人员透露个人信息。

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测评资格,并视情给予相应处理。

体能测评人员对本人或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成绩宣布后的6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或举报,仲裁委员会当场予以处理,逾期不再受理。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安排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建议关注官方公告以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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