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山大学转专业的相关信息如下:
申请时间
各学院(系)可受理转专业申请的时间为即日起至2016年4月27日。
学生须在此日期前将《中山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交至现所属院系办公室教务老师,逾期不再受理。
考核安排
各学院(系)需在5月10日前完成拟转入学生的笔试、面试等考核工作,并将名单上报学校教务部审核。
学校将于本学期结束前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申请条件
学生须符合学校及接收院系规定的转入条件方可申请。
每位学生只能选择报转一个专业,申请表须经家长签字(或另附有家长签字的同意书)。
不予考虑转专业的情况包括:由外校转学进入我校就读者、已转过一次专业者(不含入学时招生办受理新生专业调整)、在校期间有违纪等行为受处分者等。
其他注意事项
转专业申请时间和申办程序:学生转专业每学年集中审批一次,申请时间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的最后两周。教务处于每学年第二学期末,根据转入专业的办学条件,分文、理科向全校公布转入专业的接受名额。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转专业申请表》,由学院审核同意后统一报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申请人(不包括满足转专业条件第1、2条者)于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参加教务处组织的文、理科选拔考试。考试内容:理科为数学、英语。文科为英语,有的大学再加政治,有的加考计算机。测试成绩按文、理科分别排序,并根据排序的结果由申请人依次挑选自己要求转入的专业。
建议:
学生在申请转专业前,应仔细阅读《中山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及接收院系的详细规定,确保符合所有申请条件。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提交。
在申请过程中,如有疑问,应及时与所在学院或教务部门联系以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