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职业分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岗位:
教学型
承担高质量本科或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包括本科生公共课(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和核心课程)、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等。
年均承担本科课堂教学工作量不低于256个标准课时。
同时承担精品课程、教材建设及教学方法研究等工作,并取得相应的高质量教学成果。
主要设置在承担公共课、基础课及专业基础课课程教学的单位,如公共外语教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等。
教学科研型
同时承担高水平科学研究任务和高质量本科或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
承担本科生公共课、基础课、专业课或其他通识教育课程等。
年均本科课堂教学工作量不低于48个标准课时。
科研型
主要承担高水平科学研究任务,重点是基础研究和国家重点项目和国际合作重点研究项目。
同时承担一定的教学工作,包括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或选修课、通识教育课程等。
年均本科教学工作量不低于16个标准课时。
应用技术开发型
主要从事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横向研究开发等服务社会方面的工作。
为学校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这些岗位分类旨在明确各类教师的工作职责和岗位要求,以便更好地进行教学管理和科研管理。建议各教学科研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和调整各类岗位,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