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起源于 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至今已有几百年的历史。科举制度始于隋朝,盛行于唐宋,至明清时期达到顶峰。在科举制度下,士人通过参加各级考试,获得相应的官职。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开始重视公务员队伍的建设。1956年,中央组织部颁布了《关于加强干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了“凡属国家工作人员,除特殊情况外,都要经过考试录用”的原则。从此,公务员考试制度正式成为我国选拔人才进入公共部门的主要途径。
现代公务员考试制度的建立,则是在我国改革开放之后。1982年,国家决定对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干部人事制度进行改革,实行公开考试,择优录用。1988年,国家人事部正式成立,标志着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初步建立。此后,公务员考试逐渐成为选拔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主要方式。
公务员考试的基本形式包括中央和地方两种:
中央公务员考试:
简称“国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了筛选应聘国家公务员的应征者,所进行的一年一度考试。中央公务员考试包括中央国家机关以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考试。
地方公务员考试:
指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社团等为招录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而组织进行的各级地方性考试。
公务员考试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方式,旨在选拔具备相应素质和能力的人才,进入国家机关工作,以保证政府机构的正常运行和高效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