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科目加试是指某些特殊岗位或特定情况下,考生除了需要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外,还需额外加考一门专业科目。以下是有关加试科目的具体信息:
加试专业科目考试
特殊岗位如公安类公务员需要加考《公共基础知识》。
法院类公务员需要加考《审判基础知识》。
外交部等日语、法语、德语、朝鲜语(韩语)、西班牙语、俄语、阿拉伯语、葡萄牙语等八个非通用语岗位的考生需要参加外语水平考试。
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岗位的考生需要参加专业科目笔试。
加试的目的
加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旨在测试应试者对遴选机关相关的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加试内容主要包括报考单位的业务工作、综合文字能力和机关事物处理流程。
如何了解加试信息
可以通过查看国考公务员考试职位表(即招考简章)的“职位属性”列了解是否在笔试阶段需加试其他科目。
建议报考者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招考简章,了解所报考岗位的加试要求,以便有针对性地准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