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的专业录取方法如下:
调档比例和分数线
南京大学根据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线。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录取原则
南京大学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不设专业级差。
实考成绩相同时,按照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位次排序。
未提供投档位次的,依次依据数学、语文、外语等科目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政策加分
南京大学在调档时认可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
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加分,只采用最高一项加分。
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特殊类别考生
南京大学戏剧影视文学为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出录取专业。
征集志愿
录取时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招生计划调配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
综合素质评价
南京大学在录取过程中会考虑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但这部分信息在提供的文档中未详细说明。
录取程序
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录取过程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考生和家长等社会各界的监督。
这些方法旨在确保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全面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建议考生在报考南京大学时,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和录取要求,以便更好地规划自己的志愿和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