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代理老师通常指的是 人事代理教师或 合同工。这些教师是由人事代理机构或组织雇佣的临时教师,用于替代学校正式教师的职位,以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人事代理教师的工作待遇基本与正式教师相同,但通常没有正式教师的编制,流动性强,可以随时离开,且存在双向选择的可能性。
需要注意的是,人事代理教师与正式教师在职称评定、五险一金、薪资待遇等方面通常没有太大差别,唯一的不同在于编制问题,正式教师有教师编制,而人事代理教师则没有。
此外,大学代理老师也可能包括一些特定岗位,例如辅导员或其他行政岗位,这些岗位虽然与专业教学岗位不同,但也是大学教师工作的一部分。
综上所述,大学代理老师主要是指那些没有正式编制、由人事代理机构雇佣的临时教师或合同工,他们承担教学或行政工作,但通常不享有与正式教师相同的编制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