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犯罪准备

慧慧手脑知识 · 2024-12-26 14:26:42

公务员考试中关于犯罪预备的知识点如下:

犯罪预备的概念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

构成要件包括:

行为人具有为便利实行、完成某种犯罪的主观意图。

客观上犯罪人进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等犯罪的预备活动。

犯罪的预备行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被阻止在犯罪准备阶段,未能进展到着手实行犯罪。

犯罪预备的认定原则

有犯罪预备行为:即有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常见的预备行为包括准备工具、练习犯罪手段、进行犯罪前的调查、排除实行犯罪的障碍、勾引共犯等。

具有犯罪的目的:即是为了实施某一个犯罪,这个对决定预备行为的性质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能够“着手”:所谓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足以阻碍行为人着手实行和完成犯罪的因素。例如,甲为了杀乙,购买宰牛刀后尾随跟踪乙,但在实施犯罪时被警察发现并制止,此时甲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

犯罪预备的种类

为实施犯罪事先调查犯罪场所、时机和被害人行踪。

准备实施犯罪的手段。

排除实施犯罪的障碍。

追踪被害人、守候被害人的到来或者进行其他接近被害人、接近犯罪对象物品的行为。

出发前往犯罪场所或者诱骗被害人赶赴预定犯罪地点。

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分

犯罪预备:未能着手实行犯罪,且未造成现实的、直接的和紧迫的危险。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在公务员考试中,犯罪预备是一个重要的常考知识点,考生需要掌握其概念、认定原则及种类,以便在考试中迅速选出正确答案。建议在备考过程中,通过案例分析和模拟题练习,加深对这一知识点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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