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优先原则通常是指高校在招生时,对于考生的志愿顺序给予一定的考虑,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以下是一些实行志愿优先原则的大学:
1. 清华大学
2. 北京大学
3. 复旦大学
4. 上海交通大学
5. 北京师范大学
6. 南京大学
7. 浙江大学
8. 武汉大学
9. 上海理工大学
10. 上海电力大学
11. 文山学院
12. 岭南师范学院
13.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
14.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请注意,具体的招生政策和优先级可能因年份和地区而有所不同,建议查阅当地教育部门或相关招生政策文件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