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务员考试的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成绩的构成
综合成绩由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构成。
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笔试总成绩的计算
对于不考专业科目的考生,笔试总成绩为实际笔试分数除以2后乘以40%。
对于考专业科目的考生,笔试总成绩为实际笔试分数除以2.5后乘以40%。
面试成绩的计算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直接使用面试成绩。
具体计算公式
不考专业科目的考生综合成绩 = (实际笔试分数 ÷ 2) × 40% + 实际面试分数 × 60%。
考专业科目的考生综合成绩 = (实际笔试分数 ÷ 2.5) × 40% + 实际面试分数 × 60%。
注意事项
笔试总分为200分的科目,需要用笔试成绩除以2换算成百分制。
笔试总分为250分的科目,需要用笔试成绩除以2.5换算成百分制。
建议:
考生在计算综合成绩时,务必按照最新的招考公告或官方文件的规定进行计算,以确保准确无误。
由于政策和管理安排的变更,计算方式有可能发生变化,因此建议参考最新的官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