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调动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确定调任职位及条件
根据工作和队伍建设需要确定调任的职位及调任条件。
提出调任人选
由相关单位或部门提出具体的调任人选。
征求调出单位意见
与调出单位沟通,征求其意见。
组织考察
对拟任人选进行组织考察,了解其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
集体讨论决定
经过考察后,由相关单位或部门集体讨论决定是否调任。
调任公示
对拟调任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报批或备案
将调任事项报请上级部门审批或备案。
办理调动、任职和公务员登记手续
完成以上程序后,办理正式的调动、任职和公务员登记手续。
具体手续流程可能包括:
提交书面申请
向将要调入的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说明调动原因、个人情况及意愿等。
审核与批准
调入单位审核申请后,如同意接收,会向调出单位发出调档函,调出单位审档通过后,会向调入单位及人事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个人档案、现实表现、体检表等。
发出调动通知
调入方人事部门向调出人事部门发《公务员调动通知》,调入人持《工资转移介绍信》和调出人事部门开出的《行政介绍信》到公务员管理科办理报到手续后到调入单位报到。
办理工资及入编手续
调入单位到市人事局工资科、市编委办办理工资及入编手续。
迁户口
持《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及有关材料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转任人员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以上步骤和手续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在具体操作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以确保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