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务员考试中出现两名或两名以上考生的总成绩相同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解决:
优先考虑招录单位的情况
如果招录单位仍有空缺编制,并且招录单位同意,并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考虑同时录用这些考生。
如果招录单位没有空缺编制或不同意同时录用,则需要根据其他条件来确定名次。
根据成绩进行排序
如果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和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首先按照笔试成绩进行排序。
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则进一步比较申论成绩。
如果笔试、申论和面试的成绩都相同,需要报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的面试成绩来确定名次。
考虑其他因素
在资格审查阶段,如果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无法确定入围人选时,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均可入围。
在体检、考察、递补、确定拟录用人员阶段,如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按职位规定的“优先”条件确定入围人选。若无法确定,则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人选。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数也相同,则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人选。
加试或附加考核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总成绩相同且无法通过常规手段区分,可能会采取加试面试或其他考核方式来确定最终的名次。
按照招考简章执行
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中一般会进行说明,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建议:
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应尽量提升自己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以减少并列情况的发生。
在出现并列情况时,考生应密切关注招录单位的通知,了解具体的处理流程和后续安排。
考生还可以提前了解并准备可能加试的面试内容,以便在需要时能够展现出自己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