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法学院与荷兰莱顿大学合作。
南开大学法学院与美国爱荷华大学合作。
复旦大学法学院与美国密歇根大学合作。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与美国耶鲁大学合作。
西南政法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与美国芝加哥肯特法学院合作。
大连海事大学与斯旺西大学合作。
北京师范大学与美国伍斯特大学合作。
华东政法大学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分校合作。
浙江财经大学与英国利兹大学合作。
厦门大学与法国图卢兹第一大学合作。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甘肃政法大学。
山东政法学院。
中国海洋大学与美国亚利桑那大学合作。
这些合作项目通常提供国际化的教育资源和教学环境,有助于学生获得更广阔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建议在选择合作办学大学时,综合考虑学校的教学质量、合作方的声誉以及个人的职业规划和发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