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仪器类专业分流的相关规定如下:
分流实施细则
根据《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仪器类专业分流实施细则(适用2022级仪器类专业本科生)》,学院组织了2022级仪器类本科生的专业分流工作。
2023级仪器类本科生的分流工作也依据相同的细则进行,并且公示了分流结果。
分流流程
各专业招收计划人数范围内,综合考虑学生的第一志愿和成绩排名,确定学生最终录取专业。
公示与异议处理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学生和家长可以在公示期内联系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提出异议。
联系电话为:高老师13654311296或0431-88502550。
其他信息
2018级仪器类专业本科生的专业分流录取结果也按照《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仪器类专业分流细则》进行,并已完成公示。
建议学生在专业分流前仔细阅读《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仪器类专业分流实施细则》,了解分流的具体要求和流程,以便更好地规划自己的学业。如有疑问,及时与学院联系以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