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的递补是指在公务员招录过程中,当已入围的考生因各种原因(如资格审查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放弃面试等)被取消资格或主动放弃时,由报考同一岗位且排名在后的考生按顺序递补进入下一环节的过程。具体递补规则如下:
递补对象 :递补对象通常为未进入面试环节但笔试成绩排名紧随其后的考生,且该考生需要符合岗位的报考要求及超过合格分数线。递补环节:
递补主要发生在以下几个环节:
面试前资格审查或面试确认时,因考生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需要递补。
体能测评环节,主要是报考公安警察类岗位时出现面试人选缺额。
体检和考察环节,出现合格人选缺额时,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阶段,如果考生因政审或其他原因不符合录用条件,其后续考生可以递补。
补录:
当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已进入公示和备案阶段,如果出现职位空缺,会进行补录。补录使用考生的第一次考试成绩,按照面试比例直接组织第二次面试。补录岗位可能包括之前空缺的职位和新投放的岗位。
递补流程
递补通常需要经过公务员局的批准,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
补录过程中,招录机关会重新发布公告,组织第二次面试,时间通常较快。
注意事项
递补需要考生关注招录机关的公告,及时获取递补信息。
递补机会一般只有一次,因此考生应珍惜机会,充分准备。
总之,公务员考试的递补和补录机制旨在确保公平、公正地选拔人才,为符合条件的考生提供第二次机会。考生应密切关注相关信息,做好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