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法学转专业的条件如下:
学生确有专长
本人申请,由所在专业推荐,经转入专业考核证实,转入该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
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学校认为有某种特殊困难
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转专业类型及条件
I类:仅限于一年级升二年级的学生,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转专业,第一学年必修课和限选课的平均学分绩点(不包括第二学期的实践环节)在本专业排名前30%。
II类:仅限于二年级升三年级的学生,有特长的学生转专业,前两学年必修课和限选课的平均学分绩点(不包括第四学期的实践环节)在本专业排名前50%,获得相关专业3名以上教授联名推荐,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在国家或省级竞赛中获奖;
在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专业论文;
获得国家授权专利(排名第一);
以第一作者在出版社公开出版或在省级以上媒体正式发表文学作品。
III类:仅限于二年级升三年级的学生,因偏科在原专业学习确有困难,无法继续完成原专业学习任务的学生转专业,此类学生转专业仅限于转入B类专业。
IV类: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的学生转专业。
建议:
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对照上述条件进行申请。
如果有特殊情况或专长,建议提前了解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转专业过程可能较为复杂,建议提前规划并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