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的负责单位主要有:
国家公务员局:
它是中央人事部的直属机构,负责管理全国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不包括军队)的招考和录用工作,统一协调全国公务员考试的组织实施以及监督考试过程和考试内容。国家公务员局下设有考试中心,具体职责包括组织实施公务员招考工作,如招聘人员、编写考试大纲、编写试题、安排考场、考试监考等。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
负责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工作。
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负责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工作,必要时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委组织部负责管理党群系统、人大系统、政协系统、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民主党派系统(也称六大机关)公务员,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则负责具体考录工作。
综上所述,公务员考试的负责单位包括国家公务员局、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职责如下:
国家公务员局:全国范围内的招考和录用工作的统一管理、监督。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工作。
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工作,可授权市级部门组织。
市委组织部:管理特定系统公务员的录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公务员招聘考试的组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