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务员考试的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一般职位
总成绩= 笔试成绩× 60% + 面试成绩× 40%。
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和人民警察职位
甲类:总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40% + 申论× 30% + 公安基础知识× 30%。
乙类:总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60% + 公安基础知识× 40%。
建议
准备面试:由于面试成绩占40%,考生应特别重视面试准备,以尽可能提高面试成绩。
了解加分政策:对于海南省生源或海南省户籍的少数民族人员报考少数民族县(市)或省直单位驻少数民族县(市)职位的,可以享受笔试成绩加5分的政策,考生应提前了解并确认自己是否符合条件。
成绩计算细节:在计算总成绩时,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都要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的要求进行计算,以确保成绩计算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