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相关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凡进必考制度
非领导职务层次的公务员必须通过公开进行的公务员考试才能进入公务员队伍。这意味着,想要成为公务员,必须参加由国家或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
公开招考与面向社会
公务员考试是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考的,任何符合条件的人均可报名考试。这项考试主要是面向体制外的人进行的招考,在职公务员参加公务员考试存在政策限制。
回避制度
公务员回避制度包括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和公务回避。任职回避主要是对有法定亲情关系的公务员在担任某些关系密切的职务方面做出的限制。地域回避是指公务员不得在其成长地担任主要领导职务。公务回避是指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需避免利益冲突。
录用程序
录用公务员应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具体程序包括编制录用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与备案等。
不得报考的情形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及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报考公务员。
其他相关规定
公务员的考核制度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方法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公务员的惩戒制度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开除等处分种类。
这些制度旨在确保公务员选拔的公正性、公平性和透明度,同时维护公务员队伍的稳定性和高效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