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的法学转专业政策如下:
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学生入学一年后,只要不挂科、不违纪,可以向学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参加学校的考试,合格的即可转到所需的专业。
转专业的具体条件
学生确有专长:本人申请,由所在专业推荐,经转入专业考核证实,转入该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学生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学校认为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转专业的类型与限制
I类转专业:仅限于一年级升二年级的学生。
II类转专业:仅限于二年级升三年级的学生,且只能转入其特长所对应的相关专业。
III类转专业:因偏科在原专业学习确有困难,无法继续完成原专业学习任务的学生转专业。此类学生转专业仅限于转入B类专业,其中本二批次录取的偏科生只能申请转入在本二批次招生的B类专业。
IV类转专业: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的学生转专业。
建议
提前规划:学生应在入学初期就了解转专业的条件和程序,以便提前做好准备。
充分准备:有意转专业的学生应认真学习,提高自己的学术成绩和特长表现,以增加转专业的成功率。
咨询专业人士:学生可以向所在学院的教务办公室或转专业办公室咨询具体的转专业政策和申请流程。
这些政策为学生提供了灵活的转专业机会,但同时也有一定的条件和限制。学生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转专业类型,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申请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