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招录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国籍要求 :报考者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年龄要求
一般情况下,报考者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8日至2006年1月7日期间出生)。
对于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以后出生)。
报考工青妇机关专职干部中工会、妇联系统职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以后出生)。
政治要求
报考者必须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需要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身体和心理素质要求
必须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学历要求
一般要求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部分职位可能要求更高的学历,如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
工作能力要求
必须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其他特定条件
具备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不得有犯罪记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情形。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不得报考或取消考录资格。
-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等,不得报考。
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考。
这些条件共同构成了公务员考试的基本招录框架,报考者需全面符合这些条件才能参加考试和后续的录用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