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公务员考试的划分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
试卷类别
自治区级的职位使用A卷。
市级、县级的职位使用B卷。
乡镇级的职位使用C卷。
分数线划定
公务员考试的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成绩相加即为笔试总成绩。对于事业单位职位,笔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0×30%×300+综合应用能力÷150×70%×300。
西藏自治区考录领导小组按照自治区级、地(市)级、县(区)级、乡(镇)级考录职位分别划定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划定各招考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
对少数民族考生,视情况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录取方式
录取时,所有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例如,如果人事部对拉萨乡镇公务员有录取100名的计划,则按照成绩排名第100名的考生分数作为该职位的最低录取分数线。
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上直接加分。
调剂政策
针对空缺职位,结合空缺职位的专业、学历等要求,从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调剂。
这些划分和划定方式旨在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科学性,同时考虑到不同职位的需求和特点。建议考生在报考时仔细了解相关政策和要求,以便更好地准备和应对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