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四学生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根据相关规定,大四学生被视为应届毕业生,因此具备报考公务员的资格。通常情况下,国家公务员考试在每年的下半年举行,而省考则在每年的上半年进行。大四学生可以在上学期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在下学期参加地方公务员考试。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35周岁(特定条件下可放宽至40周岁);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 具有良好的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 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