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面试的确定流程如下:
确定面试人选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确定现有笔试合格人员作为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人选。
面试确认
考生需在公告指定时间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或传真。
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由招录机关确定,一般在每年3月底前进行。
面试形式
国家公务员的面试形式分为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面试两种。各部门每年采取的面试形式不尽相同,具体形式根据每年部门的面试公告确定。
面试地点
国考公务员的面试地点一般是不可以选择的,考生需按照招录机关的安排前往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拟录用人员确定
招录机关从考试成绩、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由录用审批机关在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建议考生及时关注招录机关的面试公告,并按照公告要求完成面试确认,以便顺利参加公务员考试的面试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