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原司法考试)的分数线如下:
2003年
全国合格分数线:240分
放宽地区合格分数线:10.18%
2004年
全国合格分数线:360分
放宽地区合格分数线:335分
2005年
全国合格分数线:360分
放宽地区合格分数线:330分
2006年
全国合格分数线:360分
放宽地区合格分数线:325分
2007年
全国合格分数线:360分
放宽地区合格分数线:320分
2008年
全国合格分数线:360分
放宽地区合格分数线:315分
2009年
全国合格分数线:360分
放宽地区合格分数线:315分
2010年
全国合格分数线:360分
放宽地区合格分数线:315分
2011年
全国合格分数线:360分
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280分
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的合格分数线为305分
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所辖的县(市、区)合格分数线为310分
除上述10省(区)外,全国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
2012年
全国合格分数线:360分
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280分
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的合格分数线为305分
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所辖的县(市、区)合格分数线为310分
除上述10省(区)外,全国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
2013年
全国合格分数线:360分
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280分
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的合格分数线为305分
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所辖的县(市、区)合格分数线为310分
除上述10省(区)外,全国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
2014年
全国合格分数线:360分
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280分
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的合格分数线为305分
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所辖的县(市、区)合格分数线为310分
除上述10省(区)外,全国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
2015年
全国合格分数线:360分
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280分
内蒙古、广西、宁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