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宣读规则如下:
考前准备
考生应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及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
除考试另有规定外,考生只准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参加考试。严禁将手机、资料、提包等物品带至座位。
考场规则宣读
监考人员将在考前20分钟左右宣读考试注意事项,考生应仔细聆听并遵守相关规定。
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以考试铃声为准。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出场。
考试过程
考生不能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也不能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不得以任何方式将试题和答题卡内容进行抄录、拍摄、复制、传播。不得在准考证正、反两面书写或涂改。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场。考试配发的草稿纸,考后统一收回。
其他注意事项
应试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离开座位。
考试开始前和考试结束后不得答卷。
必须用黑色墨水笔书写姓名、准考证号和作答主观题,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上相关的信息点及作答客观题。不得在答题卡(纸)和准考证上作任何标记。
这些规则旨在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和顺利进行,希望考生能够严格遵守,以取得理想的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