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职业年金是指 高校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这是一种单位福利制度,旨在为职工提供更高的退休后生活水准,并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及互济性。
缴费比例
单位:缴纳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
个人:缴纳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
缴费基数
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
领取方式
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领取方式包括按月领取、一次性支付或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职业年金基金组成
包括单位缴费、个人缴费、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收入。
性质
职业年金不属于社会保险,也不属于商业保险,而是“机关事业单位编人员”享受的一项社会福利制度。
实施时间
职业年金制度从2014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
建议:
高校及其工作人员应充分了解职业年金的缴纳比例、基数及领取方式,以便合理安排个人财务规划。
由于职业年金具有强制性,建议高校及其工作人员确保按时足额缴纳职业年金费用。